新华网石家庄3月18日电 来自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消息说,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河北省将全部关闭年产能力不足3万吨的矿井。
河北省安监局副局长刘春增说,近年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呈现总体平稳、趋向好转的态势。但是,地方煤矿还存在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不到位、超能力生产等问题,致使地方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此,河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根据这个《意见》,到明年年底前,河北将关闭所有年产能力不足3万吨的矿井;整合年产能力3万吨到6万吨的矿井,使其达到6万吨以上;所有新建矿井年产能力不得低于9万吨。同时规定,凡在建煤矿建设工期已超过5年的,今年6月30日前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其他在建煤矿自开工之日起,5年内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否则予以关闭。河北还将加强对转制煤矿的监管,今年5月底前对国有地方煤矿产权进行界定,国有资本少于50%、或已实行承(转)包、出(转)让及出售的,一律由所在县和乡镇政府监管。在监管水害威胁和瓦斯突出矿井方面,河北制定了加强水害论证、瓦斯监控等详细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能生产,以至关闭。
为促进矿业秩序根本好转,今年6月30日前,河北省将由国土资源、安监、煤监、公安、工商、电力公司等部门共同参加,集中对国有重点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威胁国有重点煤矿、村庄、重要建筑设施安全的,越层越界开采的,无证非法开采的,乱采滥挖、破坏浪费国家资源的以及资源枯竭的地方煤矿,进行综合治理整顿。下半年,将由省安监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评价为C类的矿井,进行重点治理整顿;通过治理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煤矿,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一律关闭。
作者:杨守勇 白瑞理 来源:新华网 编辑:齐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