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1月21日电 重庆市政府发出通知,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市将统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保缴费基数和登记缴费申报程序。
此后,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不用再分别跑不同的部门,将统一到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缴费总基数乘以各险种缴费比例计缴。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险种个人缴费比例计缴。
作者:郭立 来源:新华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