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 环境保护部31日公布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指出,将在三个方面进一步采取控制污染措施。其中包括施工工地停止作业,北京市在实行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浇注等作业的基础上,全市施工工地停止作业。
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在实施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在三个方面进一步采取控制污染措施。除了进一步限制机动车行驶和施工工地停止作业外,还包括再实施一批企业停产或部分停产。其中,北京市要在实行重点污染企业停产和限产的基础上,再暂停105家机电、化工、家具和建材企业生产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生产工序;天津市要在实行重点污染企业控制的基础上,再暂停56家燃煤电力、燃煤供热、建材、化工、机电企业生产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生产工序;河北省要在实行重点污染企业控制的基础上,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市再暂停61家企业生产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和恶臭的生产工序。张家口、承德、石家庄、唐山等小钢铁企业大幅度减产。大型钢铁企业酌情限产。
“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程序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奥运期间,如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报未来48小时内空气质量超标时,由运行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措施的建议,上报总指挥部,经批准后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负责协调监督。应急措施的终止,由运行指挥部根据未来48小时内空气质量不超标的预报,提出应急措施终止建议上报总指挥部,经批准后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负责协调监督。北京奥运会运行指挥部交通与环境组已经专门聘请国内外环境相关领域的12名知名专家,成立了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评估专家顾问组,开展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预报工作。
作者:顾瑞珍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