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319枪击案事发情景
环球网记者范凌志报道,台“监察院”调查319枪击案的调查报告11日出炉,“监委”发现了四大疑点,其中“第一枪是射向吕秀莲”,及“陈水扁的枪伤在肚脐下方”,“陈水扁当时穿的西装裤、内裤都没有血迹和弹孔”的现象于理不合。
据台湾《联合报》11日消息,“监委”还以“逾越权限”以及“无明确物证即遽下定论”等理由,认定台南地检署有明确违失。但因案已经移交特侦组重新侦办,所以纠正南检的提案并未通过。
2004年3月19日台湾“总统大选”投票日前夕,陈水扁、吕秀莲在台南拜票时遭开枪射伤。此案经警调项目小组、台南地检署侦办,及鉴识专家李昌钰来台协助,当时宣称凶嫌是已经死亡的台南市民陈义雄。
由于“破案”时陈义雄已死,南检遂对陈义雄提“不起诉处分”。不过各方对此结果并不完全信服,陈义雄的家人也喊冤。监察院去年11月接受陈义雄家人陈情,由“监委”吴丰山负责调查。
吴丰山的调查历时一年,约询上百人。调查报告列出四大疑点,认为“检方应厘清而未厘清”:第一,检方认定陈义雄死亡的时间、原因,但从陈义雄尸体系有蚵绳及尸斑状态等事证来看,都与检方指陈的死亡时间及原因不符。
第二,检方说陈义雄对陈水扁不满才开枪欲置之于死地,但根据鉴识结果,第一枪是射向吕秀莲,第二枪则是射向吉普车,“动机与行为不符”。
第三,检方认为子弹是同一支枪管发射,但并无鉴识结论支持此一说法。
第四,陈水扁的枪伤在肚脐下方,但陈水扁当时穿的西装裤、内裤都没有血迹和弹孔,于理不合。
调查报告最后指出,以“不起诉书”结案虽然于法并非不可,但此案有很多疑点没有澄清,且缺乏明确物证,南检就遽下结论,以“已死亡,无法为自己辩护的陈义雄为唯一凶嫌”,不能消弭纷争,反而增加社会疑虑。
陈义雄的儿女11日表示,他们感谢“监察院”对检方草率办案提出的纠正,但检警认定陈义雄是凶手的伤害已经造成,“现在我们希望的是特侦组赶快查清真相,还父亲清白。”
家属表示,案发时,检警查获的子弹口径是9.1毫米,但枪管口径是9毫米,子弹比枪口还粗,如何能够击发?且没人目击陈义雄开枪,以他们和父亲多年相处,坚信“父亲不可能开枪杀人”。
家属认为,“监察院”的调查报告认为检警不能证明陈义雄犯罪;站在家属立场,眼前他们最希望的是还陈家清白,希望有朝一日官方人员站出来说:“三一九枪击案不是陈义雄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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