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题: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怎么抓?
“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日前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传递出重要信号。会议强调,深入推进去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对于如何处置“僵尸企业”,积极推动落实去产能任务,将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焦点1:处置“僵尸企业”任务有多重?
近期,多地公布去年处置“僵尸企业”成绩单。据统计,广东国有关停类“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2394户,浙江处置555家“僵尸企业”,山东125家省管“僵尸企业”实现退出,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共退出“僵尸企业”55户。
不少地方明确了2017年处置“僵尸企业”任务清单。据不完全统计,在今年各省份政府工作报告中,至少有吉林、河北、山东、浙江、广东等14个地方明确提出处置“僵尸企业”。
其中,一些地方还列出了处置“僵尸企业”的具体数量目标:浙江完成处置300家“僵尸企业”;北京支持分类处置50户以上“僵尸企业”;山东计划完成处置第二批“僵尸企业”124户;湖南今年要完成省级层面“僵尸企业”清理任务的50%。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聂辉华说,今年处置“僵尸企业”任务较重,整体难度不容低估。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指出,目前,国内钢铁行业扭亏、煤炭行业盈利,要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产生松懈情绪。各部门要加强督查,确保任务完成。
焦点2:如何界定“僵尸企业”?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所谓“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李锦认为,处置“僵尸企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推进过程中,科学甄别、准确分类非常关键。
记者调查发现,各地普遍强调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比如,山东按照连续三年亏损且扭亏无望、已经停产停业或半停产、资不抵债丧失造血功能的标准界定“僵尸企业”。
有的更加细化。比如湖北规定符合以下两条以上的即是“僵尸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资产负债率高且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
有的提出分类政策。比如广东、河北等地,把国有“僵尸企业”分为关停企业和特困企业两种类型,并分别列出具体参考标准。
多位专家认为,在环境复杂多变情况下,每家企业情况不一,在具体工作中要综合研判,动态科学把握。记者采访发现,为更准确掌握“僵尸企业”情况,一些地方已在探索建立动态监测新机制,广西提出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广东将对“僵尸企业”进行逐年滚动排查,实施动态管理。
据了解,各地普遍强调分类处置“僵尸企业”,重组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