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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肇事被起诉 3次司法鉴定车均未检出人血
2017-03-21 16:07:00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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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原标题:河北一男子“交通肇事”被起诉三次司法鉴定均未检出人血)

  3月21日,吴双的爱人刘君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其丈夫吴双因一起涉嫌交通肇事案,被河北玉田县公安局逮捕8个月了,但她坚信丈夫是无辜的。

  当事人吴双

  “事发当天我就在车上,看到有个人倒在马路中间,我们的车让过去了。”刘君称,为了证明丈夫的清白,她还特地到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家车辆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我家车没有检验出人血成分。”

  载货20吨货车的凌晨2点“交通肇事案”

  据刘君介绍,2016年6月12日凌晨2点左右,自己的丈夫吴双驾驶着自家重型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在唐通公路上。

  “那天是往天津送货,车上运铁质的网扣,大概有20多吨重。”刘君回忆称当车开到河北玉田县窝洛沽镇中学附近时,看见公路中间倒着一个人。“那天我跟车,坐在副驾驶上。发现路上倒个人,是在一次会车之后,当时我还喊要注意点,然后我老公就赶紧减速,并向左打了下方向,把人让过去了。”

  刘君称,因为害怕轧到人,夫妻俩还特意将车停在了附近的十字路口,“我和我丈夫拿着手电筒,看车轱辘有没有血迹,确定没有后,我们就继续往前走了。”

  刘君解释为何当时没有报警的原因是这样的:当时只顾着赶路,也不懂该怎么办,就把报警这件事给遗漏了,“后来隔了一天,我们看到警方有一个协查通报,说倒路中间的人死了,要我们去公安局配合工作,然后我丈夫就去了公安局。”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吴双到公安局录了笔录,将车辆交由警方后,并没有第一时间被逮捕。

  玉田县公安局编号为玉公(交)立字【2016】1405号立案决定书显示,玉田县公安局于2016年8月25日,对吴双交通肇事案进行了立案侦查。编号为玉公(交)拘通字【2016】0271号的拘留通知书上载明,立案当天,吴双被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并送到了玉田县看守所。

  “从最开始拘留三天,到后来延期一个月。”刘君告诉上游新闻记者,2016年9月8日,自己收到了一份《逮捕通知书》。“上面写着玉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吴双执行逮捕。”

  “我当时看到通知就傻了,因为我们还做了相关的司法检验,证明我们没有轧到人,怎么还是把人抓了呢?”刘君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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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