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远航(北京大学教授)、王金南(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
区域重污染频发、大气能见度下降和多数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已成为我国面临的最严重环境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也曾经历过严重的大气污染事件,通过大量的科学探索和持续的治理实践,这些污染问题逐步得到了有效控制,为我国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和加快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了借鉴。
发达国家经历了漫长而艰巨的大气污染防治历程,从污染高峰到空气质量达标需要大约30-40年的艰苦努力。
从发达国家大气污染的历史来看,严重的污染事件直接加快了大气污染治理的进程。
欧洲
欧洲大气污染治理始于1952年发生在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此后从煤烟型污染到酸雨与污染物跨界传输问题,欧洲采取能源替代、总量削减控制等策略,直到20世纪80年代,传统的大气污染才基本得到治理。
美国
美国大气污染治理源于上世纪50年代发生的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先后颁布了《空气污染控制法》、《清洁空气法》以及为解决近地面O
3和PM
2.5污染问题而发布的“清洁空气州际法规”。经过40多年的综合治理,美国O
3和PM
2.5污染已大幅降低,但是仍有部分地区不能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
日本
日本大气污染治理源于1960年石化工厂附近患哮喘类疾病的病人数量激增事件。从1968年政府颁布《大气污染控制法》起,经过30多年的努力,日本空气质量才得到明显改善,但在大城市的中心城区,PM
2.5度达标存在较大困难。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大气污染防治体系的核心,保护公众健康是标准逐步升级的主要考虑。
国际上普遍重视对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研究与防治,并基于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逐步调整和加严标准中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美国
美国于1987年和1997年先后制定了PM
10和PM
2.5的国家空气质量标准。
欧盟
欧盟从1980年起,逐步颁布了一些污染物的浓度限制和建议值标准,并不断修订和更新。
中国
中国于1982年颁布并实施了首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历经四次修订,于2012年颁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实现空气质量达标,需要进一步严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机动车排放标准。
实施多污染物和多污染源协调控制是降低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