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分公司时任总经理王凯被罚十万元
新疆保监局在其下发的《新保监罚〔2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示,王凯作为时任人保财险昌吉分公司总经理,对人保财险奇台支公司上述编制虚假农险承保和理赔资料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新疆保监局依据《保险法》一百七十一条及《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王凯警告,并处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昌吉分公司时任副总经理、理赔中心主任冯翔被罚十万元
根据《新保监罚〔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前述人保财险奇台支公司上述编制虚假农险承保和理赔资料的违法行为中,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理赔中心主任冯翔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依据《保险法》一百七十一条及《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新疆保监局决定给予冯翔警告,并处罚款十万元,同时,撤销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时任昌吉分公司农险事业部经理段吉文被罚十万元
对于前述人保财险奇台支公司编制虚假农险承保和理赔资料的违法行为,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新疆保监局还表示时任人保财险昌吉分公司副调研员、农险事业部经理段吉文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罚。
依据《保险法》一百七十一条及《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新疆保监局决定给予段吉文警告,并处罚款十万元,同时,撤销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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