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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评正高,需要厘清哪些问题
2017-03-30 09:12:26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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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教改透视】

  作者:潘涌(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

  编者按:从2016年夏天至今,全国各省市按照中央文件精神自行组织,先后评审并公布了首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入选名单,一批风华正茂的中小学顶级教师站到了职称序列的“金字塔顶”。这是在三年前少量地区试点基础上而在全国范围推开的,是各省市教育厅根据《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中小学职称评审作出的重要制度创新。而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还是需要各地在实操层面高度关注。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评定,无疑将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产生积极的正能量。在其过程中,完整准确地理解这一制度,并在实际环节中注意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制度设计和细节操作,才能够保证这一改革的有效并释放正能量。

  中小学教师正高评审的自身特点

  综合各省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职称评审,普遍侧重于教学的第一线(一线教师的申报数额占总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并在程序和标准上形成了自身的一些特色。

  评审程序上,各省市一般都经历了严格筛选的多重环节。在通过个人申报、基层学校(单位)推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及公示后,以不足所在地区中小学教师总量千分之一的比例(有些省市的比例更高),进入省市教育厅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学科专家的全面鉴定:首先由高等师范院校的学科教学论教授盲审论文;然后进入面试阶段,即由教学论教授、著名学科教研员或特级教师、教育学专家所组成的答辩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教学论文和说课(或讲课)内容进行现场问答;最后,由省市教育厅领导、师范院校校长和院长、教学论教授专家等组成的大评委,根据申请人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来一一评议和投票表决。

  在评审标准上,除了年资、学历、年度考核等基本条件外,主要聚焦在四大方面:教书育人、课程教学、科研教研、社会影响力与业界美誉度(即学科引领作用和先进示范作用),其中公开课展示及其表现出来的教学理念被普遍重视。上述评审标准囊括了基础教育的各大方面,全面而细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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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