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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计委回应部分药价上涨:为鼓励低价药生产
2017-04-14 09:14:32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林艳 张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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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改4天让利近6000万市卫计委回应部分药品价格上涨

  为鼓励生产低价药价格略提高

  医改政策实施后,药品价格总体将降20%,根据北京市卫计委提供的计算数据,全市公立医院每年可节约药品采购费28.8亿元。近日有市民反映,部分药品未降反升,例如速效救心丸,涨价9块多。还有市民反映,到社区开药,部分药品价格没有发生降价。对此,市卫计委昨日上午作出回应。

  医改4日药品让利近6000万元

  4月8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全面实施,药品阳光采购作为其中一项措施同步实施。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用的所有药品(毒麻精放、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中药饮片等不在采购范围内的药品除外)全部纳入阳光采购范围,预计总体药价可降8%,加上取消15%的药品加成,药品价格预计下降20%左右。

  北京市卫计委监测数据显示,按照2015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全年药品采购量计算,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每年可节约药品采购费用约28.8亿元。以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量计算,4月8日至4月11日,阳光采购正式运行4天的药品让利金额已达5964万元,医改医疗药品总体费用明显下降,符合改革预期。

  价格上涨药品占药品总金额的5%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阳光采购将药品分成3类,分别是常用药、低价药和短缺药,对于每种药品其供应和价格也有不同的标准。

  对于第一类,也就是市场供应充足、竞争充分的常用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动态联动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并将其作为重要谈判依据,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引导本市同种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第二类是短缺药品,主要是把确保临床用药供应放在第一位,合理提高药品价格,特别是提高全国性、地域性短缺的药品价格,能够在货源短缺的情况下有效占有市场购买先机,同时也能够促进企业积极生产。例如前期短缺的鱼精蛋白、放线菌素D、甲巯咪唑、硫酸阿托品等,目前短缺情况基本缓解。

  第三类就是低价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更多生产和临床更多使用低价药品,以达到降低医疗总费用的目的。在不违反国家低价药品政策基础上,医疗机构参考周边省市实际供货价格,随行就市与生产企业谈判形成供货价格。

  特别对百姓关注度较高的优质品牌中成药,由于原料价格的逐年上涨,近年来这一类药品的全国价格都已经普遍上调,为保证药品质量,药品价格不唯低价论,避免“劣币驱除良币”,此类药品在改革后价格有所上涨,但价格水平均处于全国或区域的较低水平。据统计,价格上涨药品的采购金额仅占药品总金额的5%。

  无理由伺机涨价将被严查

  此外,市卫生计生委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联合对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提出要求,对于因短缺等原因价格上涨的药品,医疗机构应及时论证替代、更换品种,与药品配送企业积极沟通协商,参考其他省市同期价格水平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保证药品供应。同时,还将联合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管部门对涨价产品开展价格跟踪调查,对无理由伺机涨价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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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