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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抓走私:“军民合作” 善用科技
2017-08-04 11:12:3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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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香港海关在香港国际机场检获怀疑犀牛角及象牙制品,估计市值163万港元。香港海关供图

  7月4日,新界葵涌海关大楼验货场。一只由马来西亚抵港、报称装载冷冻海鱼、长约12米的集装箱正在接受香港海关的抽查。

  “这里有发现!”没到10分钟,海关人员一声高呼,装载冷冻海鱼的纸皮箱下层露出象牙的踪迹。经过彻查及清点,香港海关在该集装箱内共检获约7200公斤象牙,估计市值7200万港元,创下近30年来的历史纪录。在进一步调查后,香港屯门某贸易公司的店主及两名职员被逮捕。

  作为连接中国内地与亚洲乃至世界的自由贸易港,香港每年处理进出口及转口货物多达3亿余吨。来自全球各地、各色各样的货物昼夜不停地在香港靠岸,又源源不断地从香港启程前往下一目的地。海上、空中、陆路……在数量庞杂、种类繁多的货物中,香港海关已建立起一套成熟的侦缉及抽查系统,高效、准确地堵截各类走私活动,为香港“护法守关”。

  情报为本,风险管理为辅

  作为前线部门,香港海关是香港负责查截走私活动最主要的执法机关。“我们的执法策略是‘情报主导、风险管理为辅’,既要维护社会及公众安全、履行国际义务,又得确保对跨境货运造成最少干扰。”香港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监督温庆全向记者介绍。

  成立于2013年1月的有组织罪案调查科,前身由海关特遣队及财富调查科合并而成,现在负责统筹打击走私活动。温庆全表示,“调查科结合了刑事及财富调查的专长,可追溯犯罪团伙的指挥链,进而拘捕首脑及其集团成员。”

  “打击走私,需以情报为本”,温庆全坦言,香港海关已与中国内地及邻近国家和地区的22个海关机构签订《合作互助安排》,旨在加强联络,交换资料和情报。除了定期举行联络会议外,香港海关与内地海关还会进行反走私同步行动、陆路口岸货检联合行动等。

  近年来,两地执法部门协同一心,高效合作,已成功堵截不少走私活动,包括捣破一个利用港方边境围网地下排水管道和设于深圳境内的排洪渠进行跨境走私的犯罪集团,检获价值约200万港元的数码相机、手机电话主机板、电脑内存记忆体等电子产品。

  2016年,香港海关调查科总计破获463宗走私案件,拘捕580人,涉案货值达9.4亿港元,主要检获的货品包括高端电子产品、电脑配件、贵金属、汽车零件、濒危物种及药品等。其中经陆路边境进行的走私活动占约一半,涉案393人,近八成来自香港本地。

  “在抽选货物时,海关主要采用风险管理措施”,温庆全在介绍2011年底全面强制实施的“道路货物资料系统”时表示,已登记的付货人或其代理可通过电子方式预先向海关递交货物资料。“此举可方便跨境火车司机在陆路边境管制站无缝清关,更方便香港海关通过预报的资料评估并挑选高风险货物接受检查”。

  在有着多年打击陆、海、空走私活动经验的温庆全看来,陆路走私活动于近年来较为猖獗。香港有多个法例在管控走私货物。据特区政府保安局的专题资料,香港海关打击走私活动的权力主要来自《进出口条例》《应课税品条例》《危险药物条例》《化学品管制条例》《火器及弹药条例》及《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等。

  温庆全解释说,在条件合适的罪案中,调查科会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并冻结、充公不法分子的犯罪得益,以达到更强的阻吓力,“实践证明,没有资金运转的犯罪集团会自行瓦解。”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的货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7年及罚款200万港元。对付更严重的走私罪,保安局资料显示,触犯最严重走私罪行者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和无限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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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