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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团游火热倒逼传统旅游业提升服务质量
2017-08-22 10:04:56 来源:法制网  作者: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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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拼团游之所以这么火,是因为传统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不上,我们为什么不趁着拼团游的火热气氛,多借鉴拼团游的优点,来增加传统旅行社的竞争力呢?”

  “参加拼团游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但旅行社就不行,要么旅游线路就那几条,要么导游讲解千篇一律,毫无新意。”

  “传统旅游团因为强制购物出的事还少吗?为什么不反思一下?”

  ……

  拼团游火了,这也将传统旅行社置于一个尴尬地位,时下很多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组团,直接越过传统旅行社到旅游景点游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认为,现在年轻人喜欢个性化,厌倦了传统旅游行业的中规中矩,再加上商业味浓也是传统旅游业的一大硬伤。如何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是旅游业的当务之急。

  对此,有专家认为,完善行业内部准则建立行业服务规范,是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途径。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说,旅游者往往会抱着以最少的花费享受最优质服务的心态去选择旅游公司的旅游产品。对于合同条款不仔细阅读,只看价格挑产品,这样旅行者就容易陷入旅行社低价游览、高价买卖的陷阱中,旅行社趁机安插购物地点的情况十分普遍。

  对此,苏号朋建议,我国旅游行业应该既要尊重市场化竞争,又要遵守行业规则,制定行业内部准则,减少旅游购物环节,将花费清清楚楚写入合同中,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义务,设立旅游行业服务平台,在平台上设立举报热线,对违规操作的旅行社及导游进行及时曝光,对拒不整改的旅行社,要报告上级机关单位及时清查,避免不告不理的现象发生。倒逼旅游行业自查自纠,肃清旅游行业不正之风。

  同时,苏号朋认为,拼团游之所以受到年轻人追捧,还因为可以设计个性化的旅游路线,在出游目的地选择和旅游线路安排方面具有更多的自主性。旅游行业可以加以借鉴,开辟出游新景点、新路线,“将老经典游出新花样”,给人更多新鲜感和体验感。

  对此,刘思敏指出,8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旅游条例》就有许多亮点,其中第五十八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对民宿经营的引导,鼓励乡村民宿发展。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其成员委托,以成员自有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从事民宿经营。

  “民宿可以分为三大类:以普通农家乐为基础的乡村民宿,以福建鼓浪屿为代表的城市民宿,还有像云南大理等古城镇旅游带起来的特色民宿。它们跟互联网结合,把存量的资源进行供需对接。”刘思敏表示,这种新旅游住宿行为的尝试,无疑是一种开拓性举措,可以增加旅游途中的风土人情,也可以增加旅游的趣味性,旅游者也可以进行生活方式的深度体验。

  同时,拼团游大多是短期游,与一日游有不少相似之处,《北京市旅游条例》对一日游也采取了重点规制。

  根据条例规定,对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旅游客运经营许可、导游证,从事一日游经营服务活动,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擅自变更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甩团、甩客等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对此,刘思敏认为,条例虽然规定了非法一日游的处罚措施,使执法更具有可操作性,有助于改善北京非法一日游的乱象,但也不能过高估计条例效果,单靠地方性法规作用确实有限,在国家层面的立法上还应该有所建树。

  刘思敏认为,地方立法虽然具有本地特色,但是不少旅游团或旅行社是跨省经营的,只有地方立法对其进行规制,而没有在上位法中进行规定,很容易使旅行社和一些不良商家钻法律的空子,而影响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

  刘思敏指出,进一步完善旅游法,在国家立法层面制定提升旅游行业发展的相关规定,对旅游业服务质量提升会有更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