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3:人去哪儿?
处置“僵尸企业”,如何安置企业职工是关键环节。据统计,目前,山东列入处置范围的321户省管“僵尸企业”,涉及职工12万多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近日强调,加快退出关停“僵尸企业”,要守住妥善安置职工等四个底线。记者调查发现,针对不同类型“僵尸企业”,目前各地采取内部安置、外部转岗、解除劳动合同、扶持创业等多种方式分流职工。
以去年山东省处置的肥矿集团为例,总计安置职工1.5万名。其中,协商解除合同约2000人,自主创业和退岗创业1500余人,肥矿煤业竞争上岗7600人。去年,辽宁省关停的9家国有煤矿,累计分流安置人员10916人,转岗安置人员10880人。
全国人大代表金硕仁表示,清理“僵尸企业”,既要保障分流职工的权益,也要尽量把人才资源盘活。一些企业掌握的人才、技术,应通过相应渠道发挥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僵尸企业”在安置职工过程中存在困难。山东省高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多数企业在申请破产之前就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破产财产不能全额覆盖职工的欠发工资、养老保险等。这种情况需要政府部门拿出应对办法。
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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