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鼓励公众参与交通管理
上海将于3月25日起施行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积极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交通管理。条例第63条明确规定:社会公众发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对社会公众提供的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后,可以对违法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对驾驶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上海市在2016年5月份就开通了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至今已经收到举报视频4.5万多条,其中经过审核采纳的举报视频有7000多条。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记3分+罚款
斑马线前机动车礼让行人,是每一位驾驶员都熟知的交通常识,但是机动车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鸣着喇叭冲抢斑马线的事情还是经常发生。上海的新条例对这种现象做了哪些严格规定呢?记者从上海市交警总队了解到,2016年,因“不让行”导致的交通事故在一般交通事故中排名第一。为此,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礼让行人纳入其中。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事故审理大队警长贾明亮:机动车在路口右转弯未让直行的行人先行的,记3分罚款50元。在路段上行经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未礼让的,记3分罚款100元。
不过,上海警方提醒市民,虽然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机动车礼让行人提出了严格要求,但非机动车与行人也不能任性通行。
责任编辑: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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