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算账
10个单元楼的高层小区电梯广告可卖到14万/年
那么,一个小区电梯广告位到底可以卖多少钱?
记者以某小区电梯轿厢框架内广告位为例,以物管对外买断的保守价格200元/月/块来估算,一部电梯内若装3个广告牌,一年收入约为7200元。而一个高层小区,每一栋单元楼至少配备两部电梯,拥有10个单元的住宅区一年仅此项收入就为:7200 2 10=144000元。这只是电梯广告位单项费用,并不含小区公共区域灯箱、快递柜等其他公共区域的广告位费用。
西山区某小区业委会代表周女士表示,2016年,其所在业主委员会收到了物业公司出具的收支明细单,其中广告收入除去物业公司的分成后,共计9.2万元,这部分钱,并未以现金的方式提供给业委会,也是“以冲抵物业费的形式,由业委会分配到各家各户”。周女士说,有业委会的小区广告费也仅能冲抵物业费,没有业委会的小区,这笔费用可能无从查起。
周女士说,由于住户量、发展水平等因素各地不同,广告费用也千差万别,但超过两栋楼的小区仅电梯广告费一年收入普遍数十万元,一线大城市甚至过百万。
资金流向
业主基本不知收益去向物业自称冲抵设施维护
对于这部分收入流向,业主跟物业公司持何种态度呢?
在记者采访5个小区的业主中,90%的人表示不清楚小区广告收益及去处。记者走访的小区内,有小区门口进门处就有整形医院广告灯箱,电梯门上贴着一超市的巨幅广告,电梯里挂有3幅广告,内容涉及餐饮、保险、理财、售楼等等。如果逐一把账算清楚,恐怕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兰亭上锦二期业主吴先生说,他住小区已有2年,物管费很高,可从未见过物业公司公示钱款使用明细,更不用说小区广告收入的收支去向。林语堂小区业主赵女士同样也不清楚小区广告收益的事情,也没有人告知她去看公示明细。
业主不清楚,那么,物业公司清楚怎么回答钱的去向问题?
记者在对城区部分小区的物业公司采访时发现,对于这笔钱,不少物业公司都很难说清具体用途,但都表示所有收入都用在小区的日常管理开支当中;部分物业公司表示,小区广告收益是业委会授权让他们代为管理和使用,同时也并非都属于业主共有。
某知名物业公司行政人员说,其实小区广告收益很少,不占物业公司收入多大的比重,也没有坊间传言的那么高。据他透露,即便有的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该物业公司也会将广告位收入进行公示,这部分费用一般是冲抵了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维修以及花草树木购置等费用。
不过,他表示:“一般不会公示得特别细,仅公示花了多少钱,公布一个大数字,并不会把收入、支出逐项列出,没有物业公司会做得那么细。”
存在问题
执法主体不明确物业公司缺乏制度监督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业主要争取的公共收益远不止小区广告位收益,还包括还有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等。
根据国务院2007年10月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之所以业主的权益得不到维护,一方面是大多数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很困难;另一方面是执法主体不明确。有业主认为,“以业主的名义跟物业打官司维权?广告收益总量看起来大,但分摊到个人也就那么一丁点了,维权成本太高,不划算。”
业内人士赵先生分析,当前昆明的小区广告费收入、支出不明晰主要存在四方面原因。首先,物业公司内部缺乏相关制度监督,广告收入隐瞒不告知业主在物业管理行业内渐渐成为一种“潜规则”。其次,业主委员会成立不及时,履行职能不够充分。再者,目前物业管理行业缺乏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导致监督管理无规可循。此外,部分小区业主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只要不损害自身利益就持无所谓的态度,客观上助长了物业公司对小区广告收益隐瞒不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