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未来有可能入刑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货车总质量严重超限运输,作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种情形列入刑法,追究责任。
一直以来,国家对治超非常重视,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提出,“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运营管理者及货物托运人的出发,研究推动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政策法规部副主任李燕霞表示,推动超限超载入刑势在必行,一方面提高了违法成本,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也保护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记者袁佩如通讯员粤交综、粤交集宣
责任编辑: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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