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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馆”变“鱼缸” 微信转发免费领票营销“大忽悠”不少
2017-04-21 09:55:37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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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夸大宣传涉嫌商业欺诈

  在建业5D生活馆大厅一楼贴着一封“致歉信”,落款时间为4月7日,落款单位为玉林市智联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主要内容为:“我司在建业5D生活馆二楼开展的海洋生物展览非海洋馆性质,此次展览的几十种海洋生物是以水族馆鱼缸形式展示,为临时性展出”,“针对前期宣传给广大市民带来的困惑和误解,我司表示歉意。”

  针对涉事“海洋馆”的行为,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德强说,涉事“海洋馆”主办方前期夸大宣传涉嫌商业欺诈,应退回被夸大宣传误导的消费者的票款,如果不退且金额较大就涉嫌构成诈骗罪。

  对个别微信公众号发布夸大宣传推文的行为,魏德强指出,微信公众号的发布行为有两种,若明知虚假信息而发布,则构成商业欺诈的共犯,否则,不构成欺诈,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展览会的举办一般涉及面比较广,应该由举办者提前向工商管理部门申报,未经申报批准的,都应是非法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处理。”魏德强说。

  腾讯微信团队负责人说,微信的帐号主体是平移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资料,都是公开有效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重点治理,微信也会全力配合。

  此外,有专家建议,个人不要盲目在朋友圈、微博等转发广告。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广告主的范围扩大到自然人,个人在朋友圈、微博等转发广告也要担责。一旦成为广告的发布者,就要依法承担广告法所规定的预先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等义务。(孙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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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