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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给儿子全款买房加儿媳名字 离婚后追悔不已
2017-06-14 09:19:16 来源:中国青年网-宁波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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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宁波爸妈给儿子全款买了房,女友也要求加名字……结果很多人都没想到!)

  《欢乐颂2》完结了,樊胜美和王柏川从第一季开始分分合合,最后还是分手了。压垮这段恋情的最后一根稻草是购房合同上的名字。

  王柏川父母拿出一辈子积蓄给独子买房,只有一个要求——房产证只能写儿子一个人的名字。樊胜美哭着走出售楼处,提出分手。

  观众、网友炸开了锅,议论纷纷,观点迥异,各不相让。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关乎感情,也关乎背后的巨大利益。情侣婚前买房,写谁的名字有哪些讲究?给儿子买的婚房,婚前准媳妇一定要加名字,怎么办?记者请律师、公证处工作人员来详细说说。

  父母出首付,小两口一起还房贷

  一方父母出首付,提前买了婚房,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后,小两口一起还房贷。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也很多见。

  电视剧中樊胜美如果同意王柏川以一个人的名字买房将面临的处境。樊胜美很委屈,房子没自己名字,自己却还要贷款。这也是,很多人的委屈,房子没写我名字,我还要还贷款。如果离婚,还要从这房子里搬出去,太没安全感了。

  陈翔说:这种情况下,相对而言,对和樊胜美一样没有写名字的一方是不太有利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现实中,法院往往这样判决:

  1、房子归房屋权属证书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其个人债务。

  2、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后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3、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由于房市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这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得到保障。

  建议:办理赠与公证,只赠与给自己孩子

  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房产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呢?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有个特殊情况,如果购房后“准夫妻”没结婚而是分手,那么房子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为双方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这一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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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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