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煤和“散乱污”,将是秋冬季大气攻坚的重点领域
目前,京津冀涉气“散乱污”企业和燃煤锅炉整治不彻底,非法超标排污屡禁不绝,散煤、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突出,环保部每天都在通报有关问题。
近一段时间,环保部的工作重点放在“散乱污”整治上。有人质疑现阶段我国环保力度过大,认为“散乱污”整治不该“一刀切”。针对相关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认为,环境执法务必“一刀切”,但不可“一刀乱切”,必须区分两种“一刀切”。
“只有确保严格执法的‘一刀切’,才有必要谈依法行使环境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此处‘刀’即法律,执法者不能随意决定该罚不罚,即执法不‘一刀切’。”竺效说,一些地方为了应付环保督查,不分企业是否违法、不分其违法程度和情节、不依法定程序,一律关停,其实这是“无刀乱切”“乱刀胡切”,既涉嫌违法,又属懒政,不是严格环境执法的“一刀切”。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表示,环保部对违法企业零容忍,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分类管理、合理引导;对环保守法企业,公正对待,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权。反对部分地方在平时疏于监管,违法企业长期存在,污染环境;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环保督察、检查、巡查时滥作为,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
田为勇表示,“两散”,即散煤和“散乱污”,将是秋冬季大气攻坚的重点领域,同时兼顾机动车、扬尘、矿山开发治理等。
让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真正确立下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攻坚方案创新性地进行量化追责,利剑高悬,不干事就会摊上事。”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说。
攻坚方案在量化考核方面有所创新,将问责事项分为“任务型”和“结果型”。
“任务型”问责中第一种是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发现2个、4个、6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第二种是通过强化督查或巡查再发现有新问题的,发现5个、10个、15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地市级层面,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区)达到2个、3个、4个的,将分别问责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
“结果型”问责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恶化的将问责市委书记。把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与市县党委和政府责任捆绑在一起,有效调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整改哪些问题、整改到什么程度,攻坚方案都予以明确,做不到位都会被问责。”刘长根说,责任不抓实、不抓细,方案就会停留在方案上。环保部将拧紧螺丝,严肃问责,压实责任,让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真正确立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