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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带经历“命运”之变背后:曾被当作摆设
2017-09-07 10:03:48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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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执法倒逼公民守法

  在华夏银行太原分行工作的杜女士告诉记者:“无论是坐车还是驾驶车辆,我都会系好安全带,就算是坐长途大巴,我也会系好安全带。不系安全带的话,总感觉不安全,系上了安全带心里就很踏实了。”

  “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但是在关键时刻能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我在这方面一直特别注意,早已形成习惯。私家车的后座有一个把手,在车辆颠簸时可以拉那个把手。有一次我和同事出去玩,坐在后排比较挤,我没有系上安全带,在车辆行驶颠簸的时候,我就去拉把手,但是明显没有系安全带缓冲的作用大,所以还是系上安全带更安全一些。”杜女士说。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实事求是地说,几年前,我身边的人都不太重视系安全带,大家都认为不系安全带不会有啥事儿。对于惯性伤害,大家也认为没那么可怕。”杜女士说,这几年的情况就不同了,法律法规对系安全带的规定更明确,而且交警查处的力度更大,这些让大家对系安全带越来越重视。

  杜女士说的相关规定,指的是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自施行后,各地交警部门都加大了严格执法力度。

  比如,自2016年10月1日起,湖北省武汉市电子警察将正式开始抓拍驾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年3月25日起实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未使用安全带的,对机动车乘坐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河北省秦皇岛市自2016年4月20日开始执行新的交通执法标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不限区域道路进行抓拍;江苏省规定,在高速公路上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