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习近平指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习近平强调,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他要求政法机关“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强调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公平正义”这一目标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习近平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领域,必须立足全局和长远来统筹谋划。”习近平鲜明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为子孙万代计”,人民是当然的中心。
2014年,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四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他要求政法战线“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年来,习近平对政法工作所作的重要指示,件件离不开公平正义,离不开服务人民。
党的领导是法治之魂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自然也“关键在党”。
习近平强调,我们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在7月26日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概述5年来各项工作时指出:“我们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
制定民法总则、废止劳动教养法律规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预算法等,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让经济社会运行更加有序;设立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让公民权利落到实处,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习近平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依法治国之路,同时也是党的法治建设之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从制定中央八项规定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到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五年来,党中央共出台或修订近80部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体系日趋完善,约束“关键少数”标准更严,使广大党员、干部将法治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权力运行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有了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公平正义旗帜就会永远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