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11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安徽省纪委获悉,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琳涉嫌受贿一案当日在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世琦担任审判长,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琳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朱琳利用担任安徽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及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上述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车辆等财物,折合人民币500.93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4月19日,安徽省纪委宣布朱琳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同年8月14日,安徽省纪委宣布朱琳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朱琳,男,1957年9月生,籍贯江苏泗洪,1976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合肥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分党组书记。2011年4月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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