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全国大部分省份人大常委会近期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环保税方案,为环保税开征铺平了道路。
环保税法规定的税额下限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至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至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每吨5元至1000元不等,其中危险废物为1000元每吨;工业噪声按超标分贝数,每月按350元至11200元缴纳。税额上限为不超过最低标准的10倍。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大常委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目前,全国有多个省份已经确定征收税额,其中京津冀普遍确定了较高的具体适用税额。日前召开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
(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杨雪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频道推荐
- “冷资源”助力“冰雪游”2021/01/04
- 依兰县坚定产业强县战略 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09/08
- 网友爆料oner组合岳岳骗p:希望大家追正经明星2021/09/02
- 奥运冠军张雨霏:隔离期间能打游戏太爽啦!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