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市禁毒条例》1月1日实施
11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禁毒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禁毒条例》,市禁毒办组织全市各区禁毒部门自12月29日至2018年1月底开展《天津市禁毒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12月29日当天,市禁毒办在和平区金街设置主会场,全市各区禁毒办分别在商业中心、公园、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分会场,集中开展了《天津市禁毒条例》宣传活动。市区两级禁毒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民进行宣传。此次集中宣传活动旨在借助《天津市禁毒条例》颁布实施之机,针对当前毒品形势,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的理念和措施,有效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活动,推进《天津市禁毒条例》的宣传推广工作,不断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侵害能力。
责任编辑: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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