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方依法对涉1200余公斤特大毒品案提起公诉
法制网重庆1月5日电 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彭静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获悉,胡某某等16人涉嫌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一案已于近日由该院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胡某某等人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共计约3000余公斤,用于倒卖牟利以及制造毒品氯胺酮。2017年3月9日,公安机关从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某村制毒现场查获涉案固态、液态毒品氯胺酮共计1200余公斤。
据重庆检察五分院介绍,由于该案呈现出涉毒数量大、涉案人员众多、作案地点及手法隐蔽等特点,重庆检察五分院高度重视,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通过查阅卷宗、走访案发现场,从证据审核角度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规范调取、完善证据。
正式受案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最终形成了41万字的审查报告和长达25页的起诉书,于2017年12月29日对胡某某等16人以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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