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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是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2018-01-10 09:56:1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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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

  现在,“一国两制”事业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保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作为坚强后盾的伟大祖国日益繁荣昌盛,中央政府和内地人民的支持更加有力,香港、澳门回归以来积累的经验和打下的基础不断丰富发展,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局面日益巩固。同时也要看到,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一国两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前进,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香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制度还需完善,对国家历史、民族文化的教育宣传有待加强,社会在一些重大政治法律问题上还缺乏共识;经济发展也面临不少挑战,传统优势相对减弱,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住房等民生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都是“一国两制”实践前进中的问题,仍要靠继续前进来解决。我们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首先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必须认识到,“一国”之内的“两制”并非等量齐观,国家主体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保障;香港、澳门依照基本法实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必须充分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要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正确处理特别行政区和中央的关系。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港澳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要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实现“两制”和谐相处、相互促进,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地建设好,把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澳门建设好。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这是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的成功经验,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持。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同时中央对高度自治权具有监督的权力,绝不允许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近年来,香港社会有些人鼓吹香港有所谓“固有权力”“自主权力”等,否认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主权问题不容讨论,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坚定维护。在推进“一国两制”实践中,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只有这样,“一国两制”方针才能得到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事业才能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

  深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

  深入推进“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上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一国两制”的制度自信和践行自觉,坚定不移把“一国两制”实践向纵深推进,扎扎实实做好港澳工作,奋力谱写香港、澳门繁荣稳定的新篇章。

  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这是“一国两制”实践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特别行政区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一国两制”在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了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权力不受侵犯,保障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落实并进一步完善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要适应“一国两制”实践的发展要求,围绕中央对特别行政区法律备案审查权、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任命权、基本法解释权和修改权、中央政府向行政长官发出指令权等,制定和细化有关规定,健全落实基本法的具有操作性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基本法得到全面准确贯彻执行。

  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这是中央一贯的鲜明立场,也是落实“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一个最重要的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定支持下,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法治、推进民主、促进和谐,不断满足港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港澳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当前,港澳内外环境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上面临不少新挑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面临许多新课题。要一如既往地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团结带领香港、澳门各界人士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进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

  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香港、澳门发展同内地发展紧密相连。这些年,国家的持续快速发展为港澳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不竭动力、广阔空间,助推港澳抵御风浪、战胜挑战、赢得先机。同时,港澳一直积极参与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功能不断提升,作出了特殊而重要的贡献。实践表明,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是发挥“一国两制”优势,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与香港、澳门互利合作,更好发挥港澳背靠祖国、面向世界的有利发展条件和独特竞争优势,不断拓宽港澳与内地共同发展的路径和渠道。要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港澳同胞到广阔的祖国内地发展提供更多机会,使港澳同胞在服务国家的同时实现自身更好发展,同祖国内地人民一起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在爱国爱港爱澳旗帜下实现最广泛的团结,符合国家根本利益和港澳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是实现港澳长治久安、繁荣发展的根本所在。邓小平同志在谈到香港问题时曾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习近平同志强调,要相信自己、相信香港、相信国家,香港同胞完全有能力、有智慧把香港管理好、建设好、发展好。要坚持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为保持“一国两制”实践的正确方向,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维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港澳同胞的福祉,提供坚强而可靠的保证。要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使爱国爱港爱澳光荣传统薪火相传,使“一国两制”事业后继有人,让香港、澳门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

  《人民日报》( 2018年01月10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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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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