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26个地区4月份CPI同比涨幅较3月份出现回落,已没有一个地区的CPI涨幅处于“3时代”,均低于3%。
图为各地2018年4月份CPI同比涨幅。
26省份4月份CPI涨幅回落
国家统计局1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CPI同比上涨1.8%,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
在地方层面,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北京、云南4月份CPI同比涨幅与3月份持平,新疆、宁夏、西藏4月份CPI同比涨幅较3月份回升,其余26个地区的4月份CPI同比涨幅较3月份出现不同程度的回落。
民众在超市选购蔬菜。张云摄
已无一个地区CPI涨幅超3%
梳理各地物价涨幅可见,辽宁4月份CPI同比涨幅为2.9%,为全国最高。4月份CPI同比涨幅最低的为云南,涨幅仅为1%。
同全国水平相比,辽宁、北京、新疆、青海、海南、河北、河南、山东、浙江、宁夏、广西、甘肃、黑龙江、江西这14个地区的4月份CPI同比涨幅超过了全国涨幅。
随着多数地区物价涨幅的收窄,4月份已没有一个地区的CPI涨幅处于“3时代”,全部低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