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将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那么,究竟哪些类型的案件需要由互联网法院审理呢?我们再来了解一下。

司法解释明确下列11类案件将由互联网法院审理。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责任编辑:邱浩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频道推荐
- “冷资源”助力“冰雪游”2021/01/04
- 阿城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2021/08/27
- 赵薇作品被多平台除名2021/08/27
- 奥运冠军张雨霏:隔离期间能打游戏太爽啦!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