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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
2018-11-28 09:42:4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陆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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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本报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陆娅楠)27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暨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京举行。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要把经济普查作为当前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普查现场登记顺利进行,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次“全面体检”,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生活和统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新趋势,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据介绍,自今年7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按照单位清查底册、对底册中的全部单位逐一进行“地毯式”现场核查。截至11月15日,全国31个省(区、市)均完成了清查数据的上报,正在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清查数据审核修改验收工作将于12月14日完成,12月底生成普查单位底册。

  从历次普查看,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人员进不了门、填不了数,是影响现场登记工作最突出的问题。破解这个问题,要积极借鉴历次普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我国行政动员优势,主动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力量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努力形成强大普查合力,为进企入户创造有利条件。对于采取联网直报方式开展普查的单位,普查员要深入现场及时核实相关信息,并标注核查情况;填报单位要及时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独立填写每张表格、每项指标,独立报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普查数据,不能漏表缺项、不得编造篡改。

责任编辑:杨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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