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新闻》6月10日文章,原题:美中两国正在争论对朝制裁的条文针对北朝鲜第二次强行进行核试验,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和日本、韩国拟定的决议案,要求“成员国有义务”检查船舶上的货物,目前联合国安理会正围绕缓和该决议案中的措辞加快最后阶段的调整。
9日上午,7个国家为达成最终协议举行了大使级会谈。主张增强对北朝鲜压力的美国一方面照顾中国的谨慎态度,另一方面也在尝试强化金融制裁,美中两国对包括检查船舶和金融措施在内的条件正在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
磋商的焦点为如何缓和7国方案中对船舶检查“有义务(decide)”的措辞。2006年北朝鲜第一次强行进行核试验后通过的决议使用了“呼吁(call for)成员国配合”的措辞,而修改日美草案后形成的7国方案要求实施武器禁运,为了封锁北朝鲜获取外汇的手段,提高措施的实效性,使用了最强硬的“有义务”这种表达。
据说,中国因担心北朝鲜反对,提出使用“请求(request)”一词,有关国家还提出了“要求(demand)”、“强烈要求(urge)”等表达。
日美则认为船舶检查与战时的“临检”不同,既然强制实施比较困难,那么“即使缓和‘有义务实施’的表达,在实效性上也不会有太大差别”。另一方面,日美两国对2006年决议中没出现的金融领域的制裁比较重视。 (作者:中前博之)
作者: 来源:新华网 编辑:邵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