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记者从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编号为安吉集用(2002)字第401-379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了解到,程美萍的房子所占用的住宅用地的使用面积为62.5平方米。
另据程美萍介绍称,被偷拆的这栋两层三间民房为砖混结构,房子的归属权是其和父亲程国强所有。
2014年,在房子第一次被偷拆之后,程美萍曾到安吉县公安局昌硕派出所报警。
据浙江省安吉县公安局发出的编号为安公受回字2015第0104848号接受案件回执单上显示,程美萍在2015年3月16日到昌硕派出所报警称,安吉城投公司未经其同意将房屋拆掉了。
另据该回执单上“案件处理情况”一栏,该案件被要求及时调查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程美萍报警所称的安吉城投公司为安吉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于2013年4月1日,系国有独资企业。
同时,程美萍还提供给上游新闻记者一份安吉城投公司抬头的编号为安城投访答字【2015】1号《关于对程美萍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显示,2014年11月13日城投公司委托拆除工程队拆除房屋时,误将程美萍的房屋一并拆除。
责任编辑: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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