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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租房新政密集来袭!立法先天不足怎补?
2017-08-01 08:58:25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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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缺

  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变

  “我国之前实施的房屋租赁政策一直强调‘居者有其屋’,正是由于这种政策导向,我国在最初的法律制度设计上,将商品房开发、销售作为发展住房的重中之重,比如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中,大量的法律条文都是针对房屋买卖作出的规定,而在房屋租赁立法上相对不足,对于租期、租价和租赁期间租赁双方的诸多权益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租户居住环境、尊严、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尹飞指出。

  尹飞认为,我国的住房理念应适时改变,要从“居者有其屋”过渡到“住有所居”,也就是从买房转变成租房。这其实是给了大家更多的选择权,有能力的可以买房,中低收入群体在不买房的情况下,也能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其实,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政策已作出相应调整,开始向“租售并举”的方向发展。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我国住房市场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变。

  在程啸看来,近年来中央陆续发布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都在积极推动房屋租赁市场发展,我国房屋租赁市场或将在今后一个较长阶段成为房地产工作的“重头戏”。

  对此,邹琳华认为,我国目前的房屋租赁市场仍存在很多不规范之处,房源少、房租贵、黑中介横行、租房纠纷难解决、群租房乱象频发等成为制约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这些问题都需要从立法上加以解决。

  尹飞建议,应当在国家层面尽快出台相关立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加以约束。应对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权益、改善居住环境、寻求快速解决房屋租赁纠纷机制、明确中介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拓展租赁房源等问题,在立法中予以明确规定。

  据悉,今年5月,住建部发布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租金、租期、承租人居住权利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

  此外,北京、广州、成都等城市也正着手准备出台住房租赁地方性法规。

  权利少

  先优化租赁登记备案制度

  “租房者和购房者一样,就近入学条件、就医、公积金等方面享受同等权利。”7月17日,广州市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布,实施“租购同权”计划。

  在邹琳华看来,这一规定是保障租户权利的一种体现。“目前,租户与自有住房者之间享有的权利不同,比如子女择校是跟户口挂钩的,户口又是跟房产挂钩的,不少人就是因为要解决孩子的择校问题而选择买房。若该政策落实,这部分人就可以选择租赁,减少买房焦虑。”

  其实,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早有规定: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提出,经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作为承租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证。承租人可持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并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房屋租赁备案制度的落实和合同的规范,是关乎租购同权能否顺利实施的前提。”程啸注意到,现在租赁房源登记备案率很低,造成租房市场混乱。合同签订不规范,租户经常遇到权属不清、转租、房东随意涨房租、随意撵租客或承租的房屋正常损耗无人修理等不公平待遇,造成了大量租户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按照以往‘放养’的模式去管理租房市场,‘租购同权’必然无法落地。”程啸建议,优化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完善实施细则使登记备案成为维护租赁双方权益的有效途径。应制定房屋租赁统一合同范本,对房屋权属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支付、出租房屋的要求和限制、租赁登记备案、房屋修缮及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都作出明确、约定,防止不平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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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