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解决“择校”问题应当增加教育的可选择性
代表们在谈到解决“择校”问题时,都提出了这样一条建议,由于当前办学体制和形式的单一,使家长可选择的空间有限,应当增加教育的可选择性。统一规划解决教育均衡和择校问题,要承认社会需求多元化的现实。应当统筹安排,兼顾公平和选择,办学体制必须多元化,公立学校保证公平,其他形式的办学体制保证选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也明确指出,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提高办学和人才培养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邵喜珍认为,增加选择性,就要大力扶持民办学校的发展,支持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扩大人们对教育的可选择空间。她说,对民办学校给予政策支持,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财政拨款建校,在收费标准、招生范围等方面严格执行规定,同时采取措施,保障其具有和公办学校同等的社会地位,办学效益。例如: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社会保险、人事关系等等应该与公办学校一样。
此外,她说,解决好“名校办民校”政策下新办学校的办学体制,尝试创新办学体制,打开这部分学校的发展空间。这部分学校是一大块优质的教育资源,也是家长可以选择的重要渠道。
李建保认为,加强民办教育的发展,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一定要跟上。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要统一领导,统一招聘,统一注册,统一调用,取消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资格。招生规模上也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的师资力量,设施设备情况等,统一规划,统一控制,不能超招。
作者: 来源:新华网 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