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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卖房反悔:丈夫谎称没房产证 妻子说不知情
2017-04-11 16:30:03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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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俩法庭上撒谎“护房”

  法庭上,徐某夫妻二人却找各种理由搪塞辩解。

  徐某认为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该房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而徐某妻子华某更是表示,她对徐某卖房的事情不知情,是徐某背着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对杜先生提交的有华某签字授权的《二手房交易卖方配偶授权书》,也矢口否认。还申请对授权书上的签名进行鉴定。

  硚口区人民法院认为,徐某提到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是管理性的禁止性规定,并非效力性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杜先生、徐某以及中介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况且合同签订后,徐某还收取了杜先生支付的用于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费用,并领取了诉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对于徐某妻子的说法,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授权书的签名进行了鉴定:极有可能是同一人书写。同时,银行业务经理证实,在杜先生申请办理银行贷款审批手续期间,华某亲自到银行签订了授权书,并且知晓丈夫将诉争房屋出售的事情。

  近日,硚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徐某夫妇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配合杜先生办理该房屋及车位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同时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过户之日止,每日按照已付房款10万元0.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最后,法官在此告诫大家,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变动比较大,签订合同之后又毁约的现象屡见不鲜,希望大家在进行民事活动时,要信守并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否则,不仅达不到自己的目的,还要承受违约的赔偿责任。记者杨蔚通讯员东成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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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