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国内  >  国内万象
搜 索
警方提醒:手机被偷小心遭“二次盗窃”
2017-04-12 08:51:5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新型犯罪分析

  入室盗窃的“高智商版本”

  一偷

  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梁瑞国介绍,目前出现的最新犯罪特点是一种叫“二次盗窃”的手法。该地缘性犯罪团伙成员间分工明确,手段专业,呈现系列性盗窃及高智商型犯罪相结合的明显特征。该团伙一般作案时为3~4人,其中带头人负责选择地点、开门入屋;有团伙成员利用盗取的事主相关信息,冒用事主身份进行二次盗窃。

  二拍

  据悉,以前犯罪团伙入屋盗窃,一般都只拿走现金,现在犯罪团伙盗窃了出租屋,盗窃了被害人的手机后,同时,还会对被害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进行拍照。

  在拍下事主的证件信息之后然后把被害人的手机重新开机启动,激活里面的微信,如果微信绑定了银行卡,就会把银行卡里的资金进行转账或者购物,实现二次盗窃。

  三绑

  如果被害人的手机有开机密码,犯罪团伙就会把卡拔出来插入到他自己的手机中,然后再利用拍照的被害人身份证、银行卡信息,绑定微信等移动支付实施二次盗窃。

  而这一作案过程都在手机偷走后的凌晨深夜完成,犯罪团伙赶在早上七八点以前就已经转账完毕,即使事主醒来发现再挂失也来不及了。

  三分之二事主损失来自二次盗窃

  据悉,该部分二次盗窃手法在近年的犯罪活动中属首次出现。侦查中统计,该系列案已核实案价30多万元中,2/3的损失由该种盗窃手段所造成。

  佛山市公安局于2017年3月8日已成立了专案组,并以该团伙独特的作案手段为依据,对省内的相关案件进行研判串并。近日办案民警会通过核对信息,向事主咨询案情。

  民警称,回访时发现很多事主被盗后仅就现场盗窃物品报案,对被转账的情节及损失并没向公安机关补充说明。这些举动其实都纵容了犯罪分子,也不利于警方事后串并案件进行打击。警方希望,如有发现该案相关线索的群众、事主也可致电专案组(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钟警官,电话:0757—82980216)。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