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
为信访人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作为值班律师,刘军每天要接待约8批群众。
在国家信访局的信访接待大厅,有6个窗口接待来自全国不同省份的信访人。当窗口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由律师接待时,就会引导来访人员到律师接待室。
这一年下来,刘军在信访局律师接待室的值班时间共两个半月,“接待多少人记不清了,大概五六百人次,有时一天就接待了20人。”
刘军说,他接待的群众来自全国各地。他们反映的问题或与拆迁、计划生育等有关,或属于建设工程领域的问题,或涉及到一些新型网络诈骗。至于接待到底有什么用,刘军认为律师可以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告诉他们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他们以前走了哪些弯路,以后要怎么解决,诉讼程序又是什么,群众会按照这个程序走。”
浩东律师事务所李冬晓也是值班律师之一。他曾遇到几个来自辽宁的包工头,因公司拖欠他们十几个农民工的工资,到北京信访。
在了解事情经过后,李冬晓立刻抓住问题的关键——时效,“当时案子马上就过了劳动仲裁时效,一旦过了时效,工资可真要不回来了。我告诉他们超过时效会造成什么后果,他们听了紧紧握住我的手说谢谢,说马上回去提起劳动仲裁”。
协助相关部门做息访解纷工作
去年12月底,东元律所律师李秀生值班时遇到一个从湖南到北京上访的老太太。她的来访原因是,觉得法官对自己的丈夫不礼貌。
李秀生介绍,在一起拆迁案子中,拆迁公司以交水电费的名义让老太太的丈夫签了拆迁协议。在法庭上,法官曾问她丈夫,“你有没有文化?你自己签的字看不到?”老太太便有了“心结”,带着十三四页的上访材料到了北京上访。
了解情况后,李秀生对老太太说,“我替那个法官给你鞠躬。这几天天气预报有大风雪,你在这里万一出事怎么办?我给你道歉。”次日,老太太上了火车后,给李秀生打来电话,“李律师我回去了。”
“(律师接访)还可以化解矛盾”,刘军说,“比如有个刑事案件当事人要公安机关立案,但公安机关不立案,他来上访,律师要向他解释清楚为什么公安机关不能立案。”
《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律师对信访事项于法有据的,要认真向信访部门反馈;对依法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引导来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对符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指明申请程序;对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对信访人进行引导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息访解纷、化解矛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