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三根毛发”判了死刑?
第二年3月,由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数月之后,宁德中院重审再次判处缪新华死刑,4名家人的刑期也被增至3~8年不等。
缪新华终于被作出认为留有余地的判决。2006年4月,福建高院二审认为事实清楚,未开庭审理,改判缪新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家人的刑期不变。
“(命)总算是保住了。”吴敬楚律师感慨,“以后有机会说清楚了。”
他为缪家人写了申诉材料,“我认为这个案件有问题。虽然他们家庭困难,但我作为一个律师,看到这样一个有问题的案子,总是想把它办好。”
缪新华的三弟缪新光、叔叔缪进加是缪家五口中最先恢复自由的。缪新光很快加入了写申诉材料的队伍,在他的记忆里,被羁押的日子不堪回首,“就像地狱一样,经常晚上不知道如何挺过来”。而申诉就是在看守所里唯一能做的事。
在狱中的大哥缪新华、二哥缪新容,同样坚持到底,“一天天度日如年,就写申诉材料”。
缪新容出狱之后,托一名苏州律师,联系了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毛立新。2016年1月,申诉的接力棒继续传递了。
“(刚接触的时候)材料不多,我觉得这个案件有点问题,就让他们把更多的材料发过来。”毛立新说,考虑到案件值得研究,他们就到福建省高院阅卷,2016年春节后就递交了法律意见。
那时,缪新华已是唯一未刑满释放的缪家人。毛立新会见时对案件细节逐一询问,比如,这件事是不是他干的,为何要承认,那天究竟干什么去了,等等。
在递交给法院的申诉书里,毛立新总结了不少疑点。例如,被认定的作案工具是菜刀、砧板,但均未被警方发现有人体的血液成分,而缪新华一家人供述的现场,也未能检出杨某本人的血迹。
与此前辩护律师一样,毛立新同样发现,现有客观证据中,缺乏能够指向5名被告人的证据。以所谓抛尸过程为例,抛尸现场、抛尸用的塑料袋,都没有发现或提取到缪新华等人的脚印、指纹等痕迹,同时,警方亦没有查清被害人杨某所带物品的去向。
“唯一能把被告人与分尸现场建立关联的,是在被告人家浴室下水道中提取的毛发。”毛立新说,“公安机关mtDNA(线粒体DNA,母系遗传)鉴定认定毛发系被害人杨某所留,但送检的毛发来源不明,并且,mtDNA鉴定只能作排除认定,并不能作同一认定,该证据不能认定缪新华家浴室就是分尸现场。”
事实上,这份看似关键的鉴定来源亦被一些人认为蹊跷。
了解案情的人士介绍,2004年,宁德中院一审首次开庭的时候并无这份鉴定,但2005年,警方称在此前提取的下水道残留物中,发现了9根头发。经过辽宁省公安厅刑科所鉴定,3根头发是死者毛发的可能性为99.999%。这成为压垮缪家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事实上,一些疑点已不是第一次提出。
回到老家的缪新光觉得,邻居似乎也明白他们是冤枉的,但他明白,真正的清白还没有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