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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追“老赖”的人:一年有200多天都在出差
2017-10-11 10:22:48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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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的37名法官来说,日常工作可以用两个字概括:要钱。

  这个负责“执行实施”的法庭,接到的大部分案件都涉及经济纠纷。多数时候,法官都在忙着寻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他们在北京最繁华的地段查封过房产,也在某些不知名小镇的招待所里找过人。

  青岛中院立案的最低标的额是3000万元,这么大额度拖到执行程序,当事人多是铁了心不想还钱的“老赖”,法官们早就体会了“要钱比要命还难”的道理。很多人常年“跑路”,有些干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宁愿被拘留也不愿拿出一分一毫。

  不仅仅在青岛,“执行难”一直制约着正义走出判决文书,走向现实世界。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一年半过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的结案量快速上升,仅今年上半年就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8%。

  青岛中院的37名执行法官也在加快他们寻找的脚步,仅今年7月,他们的足迹就到了10个省份的14个城市。有人合上了案卷,也有人千里奔波,无功而返。

  一年有200多天都在出差

  每周一上午是执行二庭的例会时间,这是人员最齐的时候。几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法官们经常带着行李来开会。一到下午,他们就会去往不同省市。有时整个庭里只剩下执行二庭负责人孙林一人,“在家指挥调度”。

  副庭长于江涛数了数,2016年他有200多天都在外地,有时刚回青岛,“屁股还没坐热”就又要出发。

  “现在财产转移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在家磨叽一会儿,人家早就把钱转走了。”做了十几年执行工作,于江涛早就谙熟这个“猫鼠游戏”的规则。

  法官徐晓办过的一个案子里,申请执行人在宁波有位在银行工作的朋友,提供信息说被执行人在银行存了1500万元。徐晓马上赶往宁波,去的路上就从电脑上看到,那个账户“一百万元一百万元地往外转账”,等他们到宁波时,只剩下400万元。

  庭里一位年轻法官把自己的工作称作“速度与激情”:为了赶时间,接到线索就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到。

  “到车站买到什么票就坐什么车,我们经常要坐绿皮火车,夏天没有空调,里面人都热得光着膀子。”这位法官在办公室准备了牙膏牙刷,有时出完一次差,还没回家就又要出差了。

  2016年之前,即使在专网上查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冻结、扣划等操作也要到银行现场办理,这就为转移财产提供了时间差。青岛的这些执行法官几乎都有过千里夜奔,但到场后发现人去财空的经历,飞机或火车都赶不上被执行人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几个点击动作的速度。

  2016年2月底,人民法院网络查控功能上线,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实现了网络对接。法院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冻结,甚至扣划。之前几个月都查不清楚的账户,现在几秒钟就能在电脑屏幕上一览无余。

  不同于金融资产,一些实物财产需要现场查扣。无论法官们跑得多快,都无法保证总有收获。

  法官赵红旗有一年去长春查封一批大型机械设备,第一次去现场勘查时,工业园区里还是一片机器轰鸣的热闹场面。第二天行动时,装满几间厂房的设备,一夜之间消失了。

  副庭长刘常青曾经去青海的无人区寻找被执行人的矿产。“戈壁滩一望无际啊,就像大海一样。”那是这个生在海边的山东人第一次到无人区,“车一开就是六七个小时,路都没了。”

  在海拔4700多米的地方,同行的两位法官“走路都是飘的,吃饭也不敢吃,半夜呕吐”。

  几天下来,法官们的身体承受力达到了极限,才找到几处矿井。结果这些矿井因为各种审批手续,没法拍卖,“等于空手而归”。

  让被执行人坐下来,这需要法官的智慧和必要手段

  除了查财产,找人也占据了执行法官的大量时间。

  “有些被执行人为了躲债,一早出门晚上才回来,我们就得在他住所旁边盯着。”于江涛介绍自己的“蹲点”经验。“要么我们一早四五点钟出发,在他出门时逮到他;要么我们就晚上七八点钟出发,在他回家前逮到他。”

  干了十几年执行,于江涛早就把自己的急性子磨平。这份工作教会他的除了耐心,还有“一些心理学和临场应变的能力”。

  有次他追踪到一个被执行人,刚好看到被执行人的轿车停在旁边。于江涛让这位“老赖”交出车钥匙,对方却坚称钥匙没在身上。

  “我们又没有搜身的权力,当时真的很无奈。”于江涛说,在与“老赖”的对峙中,他们时常碰到这种情况,“我们毕竟不是警察,在现实工作中不管是执法手段还是执法依据,都受限制。”

  沉默片刻,于江涛忽然对汽车踹了一脚。被执行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兜里的汽车钥匙就发出了报警声。

  钥匙交出了。

  查控网上线后,被执行人藏匿财产的难度大了不少,但提前转移财产、变更产权人等手段都可以躲避追查。执行二庭的法官们都清楚,技术手段虽然提高了效率,但有些难办的案子,仍然需要经验来破解。

  一个几乎已成定律的经验是“知己知彼,投其所畏”:找到被执行人的软肋,他们怕什么,焦虑什么,法院就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书记、主任、人大代表就怕被罢免,有些老板怕丢脸,上了‘失信’(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乘不了飞机,上不了高铁。”一位法官介绍,“没有被执行人是在很舒服的时候来和解的,都是难受得受不了了才来和解。”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出台,第一次将对“老赖”进行信用惩戒的措施纳入到制度中。

  于江涛见过很多“老赖”,一开始接触时,他们就是一副“我无所谓,我还欠很多钱呢”的样子。

  “但我们有威慑机制。一般我们会告诉被执行人,要是不履行,首先我们要把你上‘失信’,上去之后工程招投标、银行借贷都做不了;第二我要对你‘限高’,限制高消费,坐不了飞机和高铁;如果再不履行,那我们就可以拘留你,拒执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善战方能言和。”一位年轻法官总结说,执行法官最愿意看到案子双方当事人最终坐下来解决问题,“但怎么让失信的被执行人坐下来,这就需要法官的智慧和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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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