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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流3天就遭遇洪水 自然保护区内该建水电站吗?
2017-11-27 10:11:08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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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与开发能否实现共赢

  一位知名的鱼类学专家对科技日报记者表示,罗梭江是众多大型珍稀鱼类洄游繁殖的产卵场,一座79米高的大坝,是否会导致一些鱼类的灭绝还不好评估,但影响是可预见的。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在前文所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也认为,电站距离罗梭江鱼类自然保护区试验区3.4千米,工程建设将对南线河口产粘沉性鱼类产卵场和曼赛河口下游产卵场产生较大影响,导致鱼类生境产生较大变化。

  该批复要求,建设方须依法承担责任,采取集运鱼系统过坝、人工增殖放流、人工模拟产卵场和完善罗梭江鱼类自然保护区等补偿措施。要建设鱼类人工培植放流站,进行野生亲本捕捞、运输和驯养。要在库区及支流放流叉尾鲇、丝尾鱯等受影响鱼类,并对增殖放流结果进行跟踪监测。

  此外,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还要求建设方应建立人工产卵场,建立鱼类栖息地保护区,开展澜沧江支流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而上述鱼类学专家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如果这些措施能严格执行的话,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建设对鱼类生态环境的影响——这是最理想的情况,但仍不能完全消除影响。”

  据该专家了解,在其他一些电站也有类似措施,但有的执行几年后就不再执行;有的虽然年年进行增殖放流,但放流的并非根据野生亲本捕捞和驯养的鱼苗,种类也难以齐全,还有的放流的是常见鱼种……因此加大对运营者的有效监管,成为各地、各级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监管全流程中,应有水生生物专家介入,进行鱼类种苗的培养鉴别,提供最优化的建议,将建设与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该专家说:“从长远来看,这些生态补偿措施的效果还有待观察。”

  (科技日报昆明11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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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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