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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书披露冯小树违法买卖股票细节 炒股由家人代持
2017-04-26 09:35:09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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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只股票非法获利2.48亿

  2008年4月18日,鱼跃医疗在深交所上市。证监会认定,2013年10月14日至2015年3月6日,深圳世方联证券账户减持全部“鱼跃医疗”,卖出金额共计4.4亿。在深圳世方联证券账户持有“鱼跃医疗”期间,共获得6次现金分红,分红金额552.79万元。深圳世方联卖出“鱼跃医疗”所得与所获分红款项,在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剩余资金3.58亿元,全部向4名股东进行了分配。其中,向彭某嫦分配1.07亿元。

  2010年3月26日,三川股份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监会认定,冯小树与三川股份实际控制人李某林(李建林)之间往来频繁,李某林多次就三川股份上市事宜向冯小树进行咨询。2007年12月三川股份增资前,冯小树在三川股份现场参观时,向李某林提出“介绍”何某梅入股,李某林同意冯小树“介绍他人”入股的请求。2007年12月18日,三川股份原股东三川集团、李某祖等人与“何某梅”等人签订了《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约定“何某梅”等人以3.66元/股对三川股份增资,“何某梅”以206.79万元买入56.5万股“三川股份”。该协议签字页“何某梅”签字并非何某梅本人签署。证监会表示,冯小树通过本人社会关系及所任职务之便利,以何某梅名义持有、买卖“三川股份”,获利金额为3036.57万元。实际上,何某梅是冯小树配偶何某玉之妹。

  2011年7月19日,宝莱特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冯小树与宝莱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燕某元(燕金元)均曾就读于江西工学院(现南昌大学),两人于2000年左右相识。燕某元曾经多次聆听冯小树以职务身份所授课程。燕某元认为,冯小树撰写过公司治理方面书籍、参与起草创业板上市规则,在公司治理方面对宝莱特有所帮助。燕某元多次就公司治理、股权转让等方面问题向冯小树咨询,并于2008年初聘请冯小树配偶何某玉担任宝莱特董事。2007年10月至11月间,冯小树通过配偶何某玉向燕某元提出,希望“介绍”他人购买宝莱特4%的股份,开始提出“介绍”王某正购买股份,后实际由何某梅账户买入宝莱特股份。2008年11月2日,燕某元、王某夫妇实际控制的捷比科技(持有宝莱特58%股份)与何某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宝莱特120.3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4%)作价300万元转让给“何某梅”(相当于每股2.5元)。冯小树通过本人社会关系及所任职务之便利,以何某梅名义违法持有、买卖“宝莱特”获利金额为9265.29万元。买卖“三川股份”“宝莱特”的税收返还获利金额为1894.41万元。

  冯小树案涉及两位资本市场高管

  在冯小树的天价罚单后面,市场注意到这桩小官巨贪案还涉及两位资本大佬:江作良和薛荣年。

  据了解,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原高管江作良与冯小树同为第七届、第八届兼职发审委员,时任易方达基金公司高管;而薛荣年时任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相关业务负责人。资料显示,薛某年即为平安证券前总经理薛荣年,薛荣年2000年加盟平安证券,历任投行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并于2008年担任平安证券总经理,主管投行业务。2013年5月,因涉及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薛荣年被撤销证券从业资格。2015年底,因涉嫌巨额内幕交易案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据界面报道,证监会4月24日晚披露的《处罚决定书》显示,融科华另一股东刘耘系前易方达高管江作良配偶之姐。不过,在该《处罚决定书》中,证监会并未对江作良的违法买卖股票行为作出处罚。(记者刘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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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