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国内  >  国内万象
搜 索
浙大回应“网红论文”:10万+仅是指标之一
2017-09-25 09:31:19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日前,浙江大学出台《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其中涉及到的如10万+阅读量、重大网络传播等考核标准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此举是在打造“网红论文”,但这些考核标准不切实际。昨天,浙江大学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10万+仅是基础性指标之一。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浙大此前出台的《办法(试行)》称,发表于指定媒体和杂志、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申报认定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还将满足某些考核标准、形成较大网络传播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对应于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国内核心期刊刊发。同时,《办法(试行)》对“重大网络传播”和“较大网络传播”都做出了界定,规定了转载媒体的类型和数量,并在阅读量上提出了10万+、40万+的要求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此举更容易激发广大师生在网络环境下的原创热情。也有网友表示,学术性文章专业性强、晦涩难懂,很难在媒体发表,10万+的阅读量更是天方夜谭。也有网友认为,浙大此举是在打造“网红论文”,但这些考核标准不切实际。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浙江大学相关负责人,浙大再次发布对这一《办法》的补充说明,就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具体如何认定、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和晋升职称的关系等问题,做了进一步说明。

  该负责人表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认定方法,不是对已有评价方法的排斥、否定、替代,而仅仅是一种补充。阅读量仅仅是众多考核标准中的一个指标,具体的考核需要经过规范的评审程序。此外,该负责人坦言,在《办法》研究讨论阶段,曾经将学校已有的学术成果套用这一标准,“确实存在满足条件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但确实很少”。

  问答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需组织学者专家认定

  针对浙江大学出台《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涉及到的如10万+阅读量、重大网络传播等考核标准所引发的争议,昨天,浙大相关负责人(简称浙大)接受了北青报记者的采访。

  北青报:学校出台《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浙大: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大众文化教育及其传播不可或缺的方式和途径。如同当今大学教育的内容与方式的多样化一样(如从传统的以课堂教育为主的形式扩展到更加重视课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以及近年来出现的MOOC和创新创业教育),社会文化形态不断扩展,新的文化成果不断涌现,多样化、差异化的评价方式成为当今大学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制定《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其目的是为了顺应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对借助互联网进行文化教育所产生的作品及成果进行评价的新的尝试。

  北青报: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涵盖哪些内容和范围?为何没有学科限制?

  浙大: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指的是有学术性、思想性的,并能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网络文化作品。重在思想表达,旨在文化感染,是对现有评价体系的补充。该方法主要针对人文社科领域的师生,之所以我们在文件中没有对学科提出明确限定,是因为浙江大学是一所多学科交叉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我们的学术研究是全方位开放的,我们欢迎并鼓励不同领域学科学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并进行交叉研究。网络文化成果等同于“学术期刊”的表达,并不是排斥现有评价方式,恰恰是对传统学术评价体系的尊重。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