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经过了14年的拉锯战,不少人关心,现在的张新国为何动了心,签了协议,真的如传闻中所说,拿了6000万的补偿款吗,根据张新国的说法,他们分得大中小三套动迁房,以及按照多子女政策享有一套安置房,一共四套房,另外有230万的补偿款。
张新国:
其实我不是拿了6000万,我是拿了230万,我现在拆的房子和2011一样多,还是那么多,一点不多,还是3+1,还是那个平方。
解说:
眼下,三层的老房子已经成为回忆,张新国说目前一家人租住在距离老房子三公里外的商品房小区,一个月的租金4000多元,居住环境比起钉子屋改善了不少。
张新国:
我们全家四个人四个房间,我们租了一个的大套120平方,两个卫生间,蛮舒服的。
董倩:
张先生家的别墅是在上海市松江区的泸亭北路,这个地方以前是农村,但是现在随着城市的不断的扩张,这里早就已经变成了繁华的城市的主路段了,张先生一家七口人在这一直坚持了12年,他们当时提出的要求是什么呢,要按照两个宅基地计算,要安置六套房子,但是最终的协议结果,就是今天拆迁之前达到协议是补偿他四套房子,其中是大中小三套动迁房,以及一套给张先生已婚女儿的安置房,230万元额外补偿款。好了,接下来我们的就连线一位嘉宾,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王锡锌教授,王教授我们先看这样的一个协议,如果站在这个我们就“钉子户”这个张先生来说的话,他坚持了14年,最后他并没有得到他一开始的诉求,两套宅基地换回六套房,还是一开始政府要答应他的四套房,你怎么看他这14年,是原地,这14年是白白浪费了,还是说他坚持这14年他自己有收获,王先生您怎么看?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
我觉得14年这个漫长的时间,跟时间来比赛的话,可能我们很多的时候是浪费时间,实际在这个意义上,如果从他所期待的收益来说,那么他应该说是一个输家,而且我们不仅仅看到张先生个人是一输家,对于公共利益来说也造成了损害,所以这样的游戏中,我觉得早一点解决,早一点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完成动迁,这个解套的比较好的办法。
董倩:
王教授我们在来看这14年坚持了这两方,一方面我们分析了,张先生这一家这种得和失,我们在来看政府这一方,政府也是陪着他们长跑,进行了14年,到最后呢,仍然是没有松口,仍然是当时要怎么补偿,现在仍然怎么补偿,那么您怎么看待,您怎么评价政府的这样一种举动,假如,我们假设政府松了口,答应了当时他们的这种诉求的话,又会怎样?
王锡锌:
这个我觉得最关键的是要看当地政府当时以及一直坚持到现在的一个补偿协议,是否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说原来的这种补偿协议所定的这种补偿额、补偿的标准、补偿的方式,就是合法的、公平公正的,那么政府一直坚持这样的协议,当然是于法有据、于理有据,所以说于法有据呢,那么就是他是有法定的标准的,所以于理有据,那当然是如果有人一直不搬迁,而我们政府做出让步的话,那自然是对于原来合作的那些主动搬迁的居民的一种损害,甚至可能会引来更大的争议和麻烦。
董倩:
王教授您看,如果我们的回过头去看整个的事件,那么14年最后双方能够谈成,说明这个被签户并不是不讲理,他是讲理的,因为最后它和平的解决了,那既然如此的话,那为什么双方会耗用了14年的时间,您分析这个时间段?
王锡锌:
有的时候可能时间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有的东西都会在时间中得到化解,但我觉得随着这个时间的流失,双方博弈的这种心态会发生变化,一个呢,就是张先生也就就是说我们的打引号的钉子户一家,他们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比如说周边繁忙交通的环境,另外呢,他们说感受到了来自社区邻里的压力等等,导致他们的心态会些调整,另外一方面,当地政府呢,我觉得他们也采取了这种一些动作,比如说你如果再不通过协议搬迁的话,那么动迁办公室也提出了我们的只能依法来强拆了,所以一方面在时间的博弈中,产生了心动,另外一方面政府呢,也采取了行动,我觉得这两方面的结合,可能在时间的流失当中,越来越让我们有可能去像这样一个和平解决,这样的一个14年的大难题。
董倩:
王教授您看,这件事整个双方都是在相对冷静的一种状态中解决的。尤其是政府一方张先生在坚持这14年的过程中,并没有停水停电,一切的生活设施还是给他们确保的,到最后还是给他们确保了他们足够安全的这种居住。这种冷静,是不是相对以前我们能管它叫做进步?
王锡锌:
我觉得无论如何应该给当地政府拆迁的这些机构一个很大的掌声。因为相对于过去我们看到那种野蛮拆迁、暴力拆迁,甚至有些地方出现的所谓类似于黑社会性质的拆迁来说,那么当地政府的这样一种对待所谓钉子户的态度,他是既有坚持,但是同时又比较平和理性,所以我觉得在这一方面应该是我们的别的一些的地方可以去借鉴和考虑的。
董倩:
好,谢谢王教授,稍候我们会有更多的问题给您。我们回过头去看整个事件,双方坚持了14年,最后事情在什么地方发生了转机,我们继续看。